1月22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名工作人员向中外记者通报三鹿问题奶粉系列刑事案件宣判结果。 当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三鹿问题奶粉系列刑事案件中的数名被告人作出一审判决,其中原三鹿集团董事长田文华被判处无期徒刑。新华社记者 王民 摄
1月22日,众多媒体记者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采访。当日,三鹿问题奶粉系列刑事案件一审宣判。新华社记者 王民 摄
1月22日,众多中外媒体记者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采访。新华社记者 王民 摄
1月22日,一名外国媒体记者在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拍摄。新华社记者 王民 摄
三鹿系列刑事案件宣判 原董事长田文华被判无期徒刑
新华网石家庄1月22日电(记者张景勇)1月22日,社会关注的三鹿系列刑事案件,分别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无极县人民法院等4个基层法院一审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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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张玉军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耿金平犯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单位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罚金人民币4937.4822万元;被告人田文华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468.7411万元。
另悉,这批宣判的三鹿系列刑事案件中,生产、销售含有三聚氰胺的“蛋白粉”的被告人高俊杰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死缓,被告人张彦章、薛建忠以同样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15名被告人各获二年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详细报道
责编:李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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