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12日电(记者刘铮 邹声文)截至1月12日16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共收到有关社会保险法草案的意见47511件。综合这些意见可以看出,各界群众对社会保险法充满期待,认为制定这部法律是一项民心工程,有助于完善国家的社会保险制度,解决社会公众的后顾之忧,刺激消费、促进增长。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于2008年12月28日向社会全文公布社会保险法草案,广泛征求意见,受到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各界群众纷纷通过网络、报刊等媒体和来信提出意见和建议。常委会有关方面收到的47511件意见中,通过中国人大网提出的意见47324件,通过主要报刊刊登的意见21件,来信中的意见166件。此外,主要门户网站的网民跟帖达2万多条,相关博客文章200多篇。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这些意见进行了梳理。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界群众对这部法律充满期待,认为社会保险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法律,对于保证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应当抓住有利时机,早日出台。
社会各界还就社会保险法草案提出了许多修改意见和建议,反映了一些现行制度存在的问题。这些意见主要是:建议社会保险范围全覆盖;缴费负担偏重,建议适当减轻;取消或者降低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对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移接续作进一步规定;应当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建议在设计各类社会保险制度时,做到相对公平,避免因职业、身份、地区的不同导致社会保险待遇差距过大;社会保险应当提高统筹层次,尽快做到全国统筹;加强对社会保险的行政监督,理顺监管体制;授权性条款太多,建议明确规定最低缴费年限、缴费费率、养老金计算标准。
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向社会公布社会保险法草案、广泛征求意见,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大举措,也是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重大实践行动。社会各界对社会保险法草案的关注和提出的建设性意见,从数量和质量上都超过了以往,标志着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新进展。法工委与有关部门将一起认真研究收到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希望各方面继续提出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使制定出的社会保险法更符合实际,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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