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晚间新闻):2007年3月16日,一部备受社会瞩目的法律由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高票通过。在我国,一部法律草案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一般就会付诸表决,但这部法律却前后用了十多年时间、在反复修改后经过了八次审议才得到通过。这是全国人大立法史上审议次数最多的法律草案。今天的30年档案,请收看――《物权法》出台:公私财产获得平等保护。
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高票通过时的情景和掌声。
这是2007年3月16日,十届全国人大代表表决通过《物权法》时的情景。出席大会的2889名代表中有2799人投下了赞成票,表明了人们对这部“对公有财产和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给予平等保护”的重要法律的热切期盼。
物权,是指人们对有形财产的权利,是直接体现经济利益的权利。土地、住房、车位、存款……都属于人们的有形财产,因此物权法与每一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
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人们的财富不断增加,要求合法获得的私有财产得到保护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1993年,物权法的起草工作正式开始。2002年起,这部法律草案历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八次审议,创造了我国立法史上单部法律草案的审议次数之最。
2005年,物权法草案三次审议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时,在40多天的时间里收到的意见多达11543件。如何防止“公共利益”不被滥用、住宅用地使用权期限能否加长、小区居民间的相邻关系如何界定、小区会所停车位等区域的归属问题都是普通百姓们关心的焦点。
在这之后的一年多时间里,《物权法草案》又经过多次修改和审议,终于在2007年3月的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高票获得通过,并从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在第一编第一章中明确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这确保了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获得了和公有财产一样的保护,维护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更加调动起了人们创造财富、爱护财富、积累财富的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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