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12月8日电(记者包永辉、邓华宁)8日,《江苏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正式出台。这个考核办法首次以省政府规章的形式将省辖市政府、省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纳入政绩考核。考核办法将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孙如林介绍说,将依法行政纳入政绩考核,特别是明确将13个省辖市政府和省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纳入政绩考核,是江苏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的一个亮点。
《江苏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是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有关规定制定的。《考核办法》规定,依法行政考核应当纳入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实绩考核指标体系。据介绍,在征求意见过程中,这一点得到了广泛认可和赞同。
依法行政占政绩考核的比例是多少?《考核办法》明确,年度考核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其中,内部考核分值占80%,外部评议分值占20%。同时,根据考核得分情况,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依法行政考核结果还将与奖励惩处、干部任免挂钩。对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考核机关给予通报表彰。对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考核机关给予通报批评,并责成其写出书面整改意见。这种明确的规定有助于克服有些地方政绩考核唯GDP论英雄的倾向,也有助于解决政府管理工作中行政与法治“两张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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