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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判决生效之后 一方不服又要再审
再审申请人:这是我们一份新的证据,向贵院提出的这个再审申请
是否再审怎么决定 公开听证避免偏听偏信
清华大学法学院 教授 张卫平
在阳光审查下我相信他们会对法院的决定对它的公正度,它的权威性,应该说他是比较信服的。
敬请收看《第一现场》--《再审听证第一案》
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二审终审制,一个案件一旦二审法院判决以后,就是生效的判决,当事人必须得按终审判决来执行。但是,如果判决生效以后还是有人对判决结果不服,那就有可能引起再审。以前,一个案件是否能再审,是由法院说了算。但是,前不久,北京市一中院推出了一项新举措,对再审案件实行公开听证。这样,双方当事人对再审案件都有了发表意见的权利。这次公开听证,也被媒体称为"再审听证第一案"。
审判长 关卫平:今天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依法对北京科技职业学院,所述事实,以及提供的相关证据进行听证,下面先由这个再审申请人,把那么再审申请人的意见,陈述一下。
这是一场租赁官司,原告汪传德与北京科技职业学院之间的案件,北京市一中院本来已经作出了终审判决,责令北京科技职业学院退还汪传德18万元预付租金。但是,案件到了执行阶段以后,科技职业学院的财务人员发现,自己手中还有一张向汪传德退还10万元的财务凭证,于是提出了再审申请。
汪传德的代理人:判决已经生效,因为对申请执行人在执行这个案件,你要突然间,二审法院通知需要再审的话,难免对当事人的心理,肯定产生一定的影响,合理的直接怀疑,应该也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