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大事记
●1978年3月,五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我国建国以来第三部宪法,最高人民检察院恢复重建。
●1979年,我国制定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颁布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
●1981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作出判决。
●1990年,我国行政诉讼法正式实施,据此法院行政审判有了全新的发展。
●1991年,民事诉讼法正式颁布实施,基本形成了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民事诉讼制度。
●1995年,法官法颁布实施,以此为契机,法官职业化进程加快。
●1995年,检察官法颁布实施,初任检察员、助理检察员考试暂行办法、检察官等级暂行规定等7个配套规定也先后出台,检察队伍走上法制化轨道。
●1995年1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成立反贪污贿赂总局,地方各级检察院也陆续设立反贪污贿赂工作局。
●1996年、1997年,刑事诉讼法、刑法修订,无罪推定、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等现代法律原则得以确立。
●1997年,党的十五大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明确提出推进司法改革。
●1998年,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了在全国检察机关实行检务公开的决定,2006年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的意见》,增加12项向社会和诉讼参与人公开的工作制度、办案规程等方面的内容,最大限度地实行检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