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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夏天的一个深夜,浙江省临海警方接到了一个年轻女子的电话报案。
浙江省临海市公安局刑警大队重案中队民警 王锋 报案的应该是一个年轻的女孩。她电话里面,当时说自己被抢劫了。就是说当时可能心情比较紧张,或者说她可能有自己的想法,然后就挂掉了电话。 警方还没有来得及询问报案人的姓名以及联系方式,对方就匆忙挂掉了电话,随后又关了机。根据报案电话提到的地点,警察来到了这个面积不大的小宾馆。 临海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 余用统 这一带呢,在我们城区是市中心了,这个乡贸,包括银行这个网点,这个人员流动,都很,比较繁华的,这个商铺也比较多,这么一个闹市区。 发生抢劫案的302房间面积不大,除了一张床和一个电视柜外几乎没有什么像样的家具。床上的斑斑血迹告诉警察这里的确发生过非同寻常的凶案。在床上刑事技术人员发现了一些用过的胶带,在胶带上附着有大量女性的头发。紧接着警察在厕所内还发现了一把匕首,匕首刀柄上的血迹还清晰可辩。 王锋 应该是确实发现了抢劫案,因为从整个现场情况看,包括那个胶带,包括刀具,刀具上面应该说还有血迹。 警方开始设法联系那名打来报警电话的女子,她也许是此案的直接受害人。而以重案队侦察员王锋为首的一组警察则开始着重对案发的宾馆进行调查走访。首先他们找到了宾馆的老板调取了宾馆案发当晚的住宿记录。很快他们就找到了至关重要的那一页。 王锋 登记住宿的叫刘芳林。 发生抢劫案的302房间的房客名叫刘芳林,34岁,湖南省浏阳县人。与他一同住宿登记的还有两名男子,他们住在宾馆的301房间。 王锋 301跟302是同一批客人,一共三个,他们是我们电力部门的职工,那么根据旅馆老板的陈述,他们平常经常出差到我们这个地方,而且基本上过来以后,基本上都是住在这个宾馆。 这样看来,这三名男子是这家宾馆的常客。警方首先找来了案发的302房间的主人刘芳林,不过刘芳林说,案发当晚他已经退了302房间。 302房客 刘芳林 我们三个人住的时候,我们其中一个在临海有朋友所以,我就想把(302)房间退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