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8日电(记者杜宇、谭浩)记者8日从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获悉,2009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即将开始,报名时间为2008年10月15日至24日。公共科目笔试将于2008年11月30日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部分较大的城市同时举行。
2008年10月13日以后,考生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www.mohrss.gov.cn)及相关网站上查询招考部门、招考职位信息、招考政策、招考咨询电话以及招考公告等情况。
据介绍,本次招考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今年共有134个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计划招考万余人。
据了解,2009年中央机关招考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加大从基层和生产一线考录公务员的力度。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录用计划中,用于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的计划数必须不低于计划总数的50%。其中,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录用计划中这个比例不低于60%。
同时,参加招考的部分招录机关还拿出专门计划,招录曾参加过“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到村任职”项目并符合招录条件的高校毕业生。
中央直属机构中县级以下基层职位主要用于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对报考基层岗位、特别是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岗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将单独划定。
二是进一步强调公开公平公正,提高为考生服务水平。2009年度招考方案中规定,面试人员名单将继续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并面向社会公布,同时,对调剂职位将在网上统一公布,并面向社会统一调剂。
招考方案要求,所有考官都应受到专门的培训,其中,持有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颁发的面试考官资格证书或者面试考官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比例不得低于面试考官总数的60%,考官组中还将吸收一定比例的外单位持证考官或有关专家。各招录机关均设置咨询电话。
三是对违规违纪考生加大处罚力度。凡是被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在考试录用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并在不得报考的处罚期间的考生,均不得报考2009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的公务员。
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正在制定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处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务员录用过程中考生的行为。对一些违规违纪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中央机关招考中给予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处理的考生,其在5年内也将不得参加全国各地的公务员招考。
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郑重声明,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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