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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年变迁:铺平农民增收致富路

CCTV.com  2008年10月06日 07:57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中国青年报  
专题:改革开放三十周年 经典中国?辉煌30年

    改革开放30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按可比价格计算,年均增长7.1%

    30年前的安徽凤阳小岗村,18位农民在“大包干”的契约上摁下了18个鲜红的指印,从而成为我国农村改革迈出的第一步。而这场变革的先行者是农民,实验场在农村。

    从家庭联产承包,解决温饱,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再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种种历程,中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10个“中央一号文件”让农民拥有了土地承包权,从15年不变,到30年不变,农民吃了定心丸;延续了2600多年的农业税在2003年被终结,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一系列奖励补贴政策先后出台,让农民朋友欣喜不已。

    1978年开始的以市场化为取向的农村改革,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历史性转折点,不仅突破了传统体制的束缚,而且极大地促进了农民收入的增长。1978年~2007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34元增加到4140元。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司近日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按可比价格计算,年均增长7.1%。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有力地支撑了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和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产品生产快速发展。1979年,我国粮食总产量为6642亿斤,2007年则突破1万亿斤大关;肉、禽、蛋、奶、菜等主要农产品生产也改变了长期短缺的状况,呈现出总量平衡、丰年有余的新格局,为城乡居民生活质量的稳步提高提供了坚实可靠的保证。经过30年的改革发展,我国农业基础地位大大增强,农业对国民经济的保障和支撑力得到了稳步提升。

    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撰文指出,发轫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中国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制,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数据显示,1978年~1984年,我国农业产出平均每年保持了7.7%的增长速度。1984年与1978年相比,农业总产值以不变价计算增加了42.23%,按照生产函数估算,其中约有一半来自家庭联产承包制改革带来的生产率的提高。若以生产反应函数估计,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对农业增长的贡献为42.2%,提价贡献为16.0%。家庭联产承包制度是中国农民的一项伟大创举,它不仅迎来了我国农业增长的“黄金时期”,而且在很短的时间内解决了上亿人的温饱问题。农村贫困人口的绝对数量从2.5亿人下降到1.3亿人,贫困发生率从30.7%下降到15.1%,成为人类消除贫困历史上的一项奇迹。同时,它把整个中国带入了改革开放时期,中国农民为启动改革开放立下了首功。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收入问题,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措施,力度之大前所未有。2003年~2007年,中央财政“三农”投入达1.6万亿元,年均增长17.8%;取消了农业税、牧业税、农业特产税和屠宰税,每年减轻农民负担1335亿元;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补贴规模不断扩大,2008年“四补贴”达到1028亿元,比上年翻一番;全面放开粮食购销和价格,对主要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并逐步提高最低收购价;对粮食、生猪和油料生产大县进行奖励,对农业保险保费进行补贴,并对鲜活农产品运输予以费用减免。上述政策的实施,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增收。

    1982年,“中央一号文件”把统购统销纳入改革议程,从农产品流通领域着手开始了农村市场化改革进程;1985年,中央决定,对粮食和棉花取消统购,改为合同订购,放开了猪、牛、羊、水果、水产品及蔬菜等农副产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1999年又放开了棉花市场和价格;2004年全面放开了粮食市场和价格,实现粮食购销市场化和市场主体多元化。目前,除烟叶、蚕茧外,所有农副产品市场全部放开,农产品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农产品价格的放开使农民从农业生产中获得的收入明显增加。

    改革开放30年来,乡镇企业的崛起和发展,对农村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不仅带动了农村经济结构的转变,探索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工业化道路,而且为农民收入增长提供了新的来源,为农民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作出了重要贡献。1978年~2006年,来自乡镇企业的从业人员工资水平逐步提高,由人均每年308元增加到8369元,乡镇企业工资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由8.2%提高到34.6%。乡镇企业已成为支持农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劳动力的自由流动逐渐恢复并日益活跃。近几年随着城乡管理体制的不断改革,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环境不断改善,尤其是2006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2007年,全国人大通过了就业促进法和劳动合同法,进一步明确了统筹城乡就业的重大战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开展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等工作。2004年~2007年,仅“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就培训农村劳动力1230万人,其中85%以上实现了转移就业。同时,不断加强对农民外出就业的服务,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清理力度,积极推进农民工参加工伤、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保险,解决农民工工资待遇低、子女上学难、劳动条件差等突出问题,农民外出务工环境明显改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不断扩大。2007年,农村外出就业劳动力达1.26亿人,乡镇企业从业人员达1.5亿,扣除重复计算部分,2007年农民工达到2.26亿人。外出务工收入已成为农民收入增长的重要源泉。(记者 王亦君)

责编:肖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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