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2日电 国家发改委网站今日公布《国家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稿》要求,汶川地震灾后人口安置不搞大规模外迁,主要在规划区内就地就近安置。少数民族人口原则上在本民族聚居区安置。
《意见稿》指出,人口安置的对象主要是耕地和宅基地因灾严重损毁、无法在原村民小组范围内生产生活的农村人口。
《意见稿》要求,人口安置要坚持就近分散安置为主,尊重本人意愿,按村内跨组、乡镇内跨村、县内跨乡镇、市(州)内跨县、省内跨市的顺序在本行政区域内安置,并实行农业安置与务工、务林安置相结合。
《意见稿》要求,在政府有序组织和政策引导下,遵循市场规律,对少量自愿通过投亲靠友、自主转移等方式到其他地区安家落户的灾区群众,尊重其自主选择。生态重建区的少量受灾人口可以跨县安置。
《意见稿》称,鼓励规划区长期在外地务工经商的农村人口及其家庭成员,转移到就业地安家落户,就业地应当在居住、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当地居民的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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