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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警袭警案起因:租用无牌自行车被查心生怨恨

 

CCTV.com  2008年07月08日 07:14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广州日报  

东方网供图

  上海警方公布杨佳袭警起因

  昨日上午,就7月1日发生的北京男子杨佳袭击闸北公安局、造成6死4伤一案,上海市公安局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朱影通报了袭警案件案发与侦查的情况。目前,杨佳因涉嫌故意杀人,已被依法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而针对此前网上流传的“杨佳因遭民警殴打导致丧失生育能力才伺机报复”的说法,朱影表示,经警方调查,这一传闻为造谣,日前,传播谣言者已经在苏州落网,现在这起造谣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吴红林、周裕妩

  作案前曾长期观察派出所

  昨日发布会公布了杨佳的主要犯罪事实。据调查,让杨佳心存报复并最终引发此起恶性袭警案的缘由是2007年10月上海警方对杨佳的一次盘查。

  上海公安局方面表示,2007年10月5日20时30分许,杨佳骑自行车途经闸北区芷江西路普善路口时,被设卡民警发现该车无牌照,便让其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还没有钢印,但是杨佳拒绝出示身份证件,也不愿意将所骑自行车的来源证明提供给民警。整个过程持续了近40分钟,杨佳始终骑在自行车上,拒不配合民警正常执法,引起群众围观、影响交通。21时10分许,民警将杨佳带至派出所。

  “经调查,闸北警方当时在马路上执法时,杨佳非得要警察出示相关的书面法律文书,后到了派出所情绪激动,不断打110报警,闸北公安分局督察队的民警到了现场做工作,询问笔录进行到5日23时许,了解到这辆自行车系租借车后,6日凌晨2时30分许警方将其放行,当晚杨佳在紫江西路派出所长椅上休息了一晚,6日一早去了火车站乘车返回北京。”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江宪法说。

  此后,杨佳多次向上海市公安局和闸北公安分局督察部门投诉。

  警方调查显示,今年6月12日至23日,杨佳来沪居住在距离芷江西路派出所仅20米的某旅馆,并使用望远镜观察派出所情况。6月26日其再次来沪居住在闸北公安分局附近的某招待所。其间,他购买了催泪瓦斯喷雾剂和单刃刀具、榔头、登山杖、防尘面具、橡胶手套、打火机等物。

  “七大件”随身杀向政法大楼

  7月1日9时40分许,杨佳在上海市天目西路警车停放处摔了2个啤酒瓶(装汽油、未燃烧),在大门西侧投掷了5个瓶子并燃烧起火。杨佳还向保安扔出1个啤酒瓶。趁保安救火之隙,右手持一把单刃刀具,头戴防尘面具,手套橡胶手套,腰间挎一腰包(内有榔头、催泪瓦斯喷雾器、登山杖等物),由闸北公安分局便民服务的通道窜进了政法办公大楼。

  进门后,杨佳看见保安顾建明正在打电话,即上前用刀柄猛砸其头部,随后,他一手持刀,一手持催泪瓦斯在底楼大厅过道和治安值班室等不同处,先后分别袭击了民警倪景荣、方福新、张义阶、张建平。4位民警猝不及防,倒地身亡。

  这时,杨佳从1楼窜入南侧消防楼梯至9楼,遭遇民警徐维亚,杨持刀向徐发起袭击。徐维亚全身多处被刺倒地,后不治身亡。

  之后,杨佳又从消防梯窜至10楼,遇民警王凌云并刀刺王。接着,杨佳窜上11楼,遭遇民警李珂,,后者胸腹受重创,后因伤重不治身亡。

  此后,杨佳返回消防楼梯跑到21楼,刺伤正在等电梯的督察支队民警吴钰骅。吴钰骅受伤后高声呼叫,并返回办公室寻找反击武器。正在室内工作的督察支队民警林玮和李伟见状立即起身准备围捕。与此同时,隔壁纪委监察室主任孔中卫闻讯冲了进来,奋不顾身上前抱住杨佳。随后赶到众人齐心协力,用办公椅将杨佳牢牢顶在了墙角边上,夺下其手中的凶器,给他上了手铐。与此同时,携枪开展搜索的特警队员也赶到了。

  鉴定无精神疾病 已被批捕

  7月1日上午,杨佳携带上述作案工具窜至闸北区政法办公大楼,实施了故意杀人犯罪行为,致6名公安民警牺牲,3名民警和1名保安员受伤。杨佳对以上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交代,他点燃燃烧瓶目的是“想把此事的社会影响搞大”,戴上防尘面具和橡胶手套是为了防止催泪瓦斯伤到自己。

  上海公安局的通报认为,犯罪嫌疑人杨佳,男,1980年8月27日生,汉族,北京市人,中专文化程度,未婚,无正当职业。据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鉴定,杨佳没有精神疾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杨佳故意杀害、伤害多位民警及保安,手段极其残忍,情节极其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现在犯罪嫌疑人杨佳已被依法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个人极端暴力”成新压力

  近一个时期以来,完全由一个人策划、筹备、实施的极端暴力事件时有发生。一些安保专家认为,目前个人极端暴力行为的现实危害程度超过恐怖主义,防范难度甚于反恐,可能成为今后社会维稳工作的重中之重。

  这些个人极端暴力事件通常都有一个明显特征,就是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动机往往起源于私愤,但其报复目标并不仅限于“利益直接相关人”,而出现报复目标泛化的趋势,进行“无差别伤害”。一种是将私愤放大到对某个部门和单位的仇恨,如云南瑞丽“4?27”爆炸案中,案犯就是因对交警扣押其摩托车不满,而采取炸民警值班室的方式进行报复,此次上海“7?1”暴力袭警案也属于这类情况;另一种则是将私愤放大到对社会的仇恨,报复社会,如造成17人死亡、40人受伤的温州“517”爆炸案,犯罪动机起因于赌博纠纷,但受害者中许多都是与犯罪嫌疑人素昧平生的无辜平民。

  复旦大学城市公共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滕五晓说,理论上,一个国家和地区的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以上,进入社会风险的高发期。而我国收入差距、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的现实,增加了某些底层民众的不平衡感和自卑感,他们的长期压抑如果因为某个突发事件而报复,就完全有可能转化为对政府部门乃至整个社会的仇恨。近期一系列个人极端暴力事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大多属于这类情况。

  由于筹划、筹备直至实施都由个人完成,没有“上下家”和同伙,没有机构和组织指使,没有成文的行动策划,防范个人极端暴力行为的难度相当大。

  复旦大学美国研究中心安全问题专家张家栋博士说,我国近期出现的个人极端暴力行为,应当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专家指出,要在个人极端暴力行为发生前发现其企图,目前看来相当难,关键是多研究、多采取一些化解“仇恨”的办法,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 (《?望》)

  事件时间表

  07/10/5

  当晚杨佳租用无牌自行车被警方带回警局盘查。

  07/10/6

  杨佳返京。此后多次通过信访件、电邮投诉。

  07/10/16

  闸北公安分局派员到北京见杨佳及其母亲,杨佳要求开除当事责任民警,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08/6/12

  杨佳来沪,连续11天使用望远镜观察派出所情况。

  08/6/26

  再次来沪,购买了催泪瓦斯喷雾剂和单刃刀具、榔头等。

责编:张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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