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记者从2008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座谈会上获悉,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发布《2008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第四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以切实维护正常的互联网传播秩序,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利,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提高版权保护水平。
今年,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将在中国北京举行,在奥运会期间针对奥运体育比赛的非法转播行为届时也将会出现。通知要求各地版权、公安、信息产业部门,要根据《奥林匹克宪章》、中国政府与国际奥委会签署的有关协议、《著作权法》及《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对未经许可通过互联网非法转播奥运体育比赛的行为进行重点打击,以切实维护正常的互联网传播秩序,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利。
本次专项行动还将对网络技术发展新出现的比较突出盗版问题、国内外社会各界非常关注的问题,如视频类网站侵权盗版问题进行重点清理和整顿,对未经授权传播他人各类作品的视频网站依法严肃查处。此外,专项行动还将加大对网站的主动监管,对大型网站及专门从事传播音乐、电影、软件、图书、游戏等内容的网站加大主动监管力度,对其传播的内容是否取得授权进行主动检查,规范其网络使用作品的行为。专项行动还鼓励、支持版权权利人和社会公众参与、配合专项行动的开展,按照举报线索查办大案要案,争取办结一批网络侵权盗版刑事案件,以震慑网络不法侵权行为。同时,将依法对查处、举报者予以一定的表彰和奖励。
今年的专项行动还将设立“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对国内重点地区进行巡回案件督办,同时对各地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法律、技术问题予以指导,以使各地加快办案进度,提高办案质量。据悉,本次次行动将为期四个月,从6月12日开始至10月15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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