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被列为浙江安吉县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安吉新喜乐大酒店经过为期四个月的整改,经消防部门复查合格后,已提前完成火灾隐患整改工作,顺利摘除了“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帽子。
浙江安吉县消防大队防火监督员于2007年12月29日对位于安吉县递铺镇云鸿西路79号的安吉新喜乐大酒店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酒店存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运行不正常、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运行不正常、酒店浴场部分疏散通道设置不规范、酒店浴场部分各楼层疏散走道缺少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等重大火灾隐患。
随后,安吉消防大队立即召开了重大案件集体议案会议,因该酒店存在火灾隐患重大,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将造成不可估计的严重后果,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大队决定确定安吉新喜乐大酒店为县级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于2007年12月29日下发了安公消重限字[2007]第006号《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单位于2008年6月2日前整改完毕,并提请政府进行了挂牌整改。
安吉新喜乐大酒店自接到县消防大队下发的《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起,根据《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有关要求,立即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一是对酒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进行修复;二是对酒店自动喷水系统进行修复;三是对酒店浴场部分疏散通道按规范要求进行重新设置;四是对酒店浴场部分各楼层疏散走道增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安吉县消防大队消防监督员于4月23日对该酒店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经复查合格后,对该酒店下发了本次复查合格的安公消复字[2008]第017号《复查意见书》,至此,安吉新喜乐大酒店顺利完成了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整改过程中,安吉县消防大队多次主动派员对整改工作进行指导,安吉新喜乐大酒店、安吉县旅游局有关负责人也高度重视此次整改工作、积极落实整改措施,最终使该酒店顺利提前完成整改,消除了火灾隐患,为创建平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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