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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农奴当家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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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用豆子代替选票进行选举
民主改革结束了“政教合一”的政治制度,实行人民民主的政治制度。按照新中国宪法,西藏人民同全国各族人民一样,成为国家的主人,享有法律所规定的一切政治权利。
西藏自治区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他们直接选举县、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这些代表又选举出席全国和自治区、市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地方事务的权利。西藏人民为获得当家做主人的权利而政治热情高涨,积极地行使自己的权利。1988年西藏自治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据拉萨、那曲、日喀则、林芝、山南五个地市统计,参选率达93?88%。为了使不识字的群众也能参加选举,不少地方的群众用豆子代替选票,他们同意谁,就在那位候选人背后的碗中投进一颗豆子,谁得的豆子多,谁就当选。
责编:魏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