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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乡镇机关编制抽查:领导占一半 农民分不清

 

CCTV.com  2008年04月28日 05:02  来源:人民日报  

  

  邱炯绘

  抽查显示,辽宁乡镇机构编制人员基本做到“只减不增”,但编外用人、混岗混编等问题仍存在

  辽宁省铁岭县新台子镇行政人员实有30人,领导成员15人;朝阳市双塔区桃花吐镇行政人员实有16人,领导成员10人……这是中央编办督查组近日对辽宁省控制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进行抽查时发现的。

  抽查期间,督查组利用计算机软件随机抽取了辽宁省3市4县(区)的8个乡镇进行实地检查。每到一处,督查组成员都核对了该乡镇所有行政事业人员实名制台账、人员花名册,2007年月度工资表,2008年2月或3月工资发放表,乡镇财务支出账,近3年调入调出人员名单及人事手续,并随机向乡镇人员询问情况。

  抽查显示,辽宁乡镇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实有人员基本做到“只减不增”,被抽查乡镇没有发现超编或编制、实有人员增加情况。

  在抽查中,督查组发现了乡镇机构编制和人员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

  编制实名制管理有待规范,所有被抽查乡镇的实名制台账都没做到及时更新,一级行政人员的工资表的人名和实有人员对不上号。例如,年前年后一些乡镇的领导调换,其工资关系却并没有随人员转出转进。据介绍,因为现在乡镇机关人员的工资都是由县(区)财政而非乡镇财政来发,工资也都是直接打在银行卡上,有些人觉得转不转工资关系无所谓。督查组成员说,这虽然是小事,但时间长了可能有漏洞可钻,不利于乡镇编制实名制的动态管理。

  乡镇领导成员过多。据介绍,按照规定乡镇党政领导配备一般为五职数,即书记、乡(镇)长兼副书记、一专职副书记、两副镇长。但乡镇大都将乡镇党委班子成员都视作领导,有分管政工的副书记、分管政法的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再加上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那么领导成员基本就接近十余人了,由于规定的乡镇机关行政编制一般也就是二三十人,“官多兵少”的局面就难以避免了。督查组指出,要规范乡镇领导职数管理。

  各乡镇均不同程度存在编外用人现象。被抽查的8个乡镇都有编外聘用人员,有的编外人员已经聘用近10年。地处辽西的朝阳市双塔区他拉皋镇编外聘用临时工达17人,包括3名司机,3名做饭师傅,两名锅炉工(季节工),两名更夫……他拉皋镇领导解释,17名聘用人员不占编制,月工资也就500―600元。这些聘用人员已经在镇党委政府服务多年了,不能说不要就不要,算历史遗留问题。督查组成员提醒,《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长期使用编外聘用人员形成劳动合同关系,将形成事实上的编制与人员膨胀,不仅加重了乡镇财政负担,也为下一步乡镇机构改革留下隐忧。

  部分乡镇存在长期混编混岗情况。分析原因,近几年乡镇机关人员只出不进,但其职能转变尚不到位,只好从事业单位抽调人员,形成混岗。督查组成员指出,混着“干活”,毕竟名不正言不顺,如果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的岗位收入差距不大,还不易产生问题,如果行政岗位收入超过事业岗位较多,那事业编制人员长期干行政岗,就会造成好多隐患。

  到他拉皋镇办事的一位李姓农民告诉记者,镇党委政府那么多人,我们也分不清谁是在编的谁不是在编的、在编的占的是什么编制,在我们看来他们都是国家干部、“吃公家饭”,“只有如来佛才分得清真假孙悟空啊”。

  中央编办强调落实乡镇干部编制实名制

  确保“只减不增”(新闻背景)

  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3个督查组日前对云南、安徽、陕西、辽宁等省份控制乡镇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等情况进行了抽查,督查发现所到乡镇普遍没有落实好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乡镇编制实名制管理的精神。为此,中央编办强调各地要落实乡镇干部编制实名制并及时公示,充分发挥干部群众对编制管理工作的监督权,确保乡镇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在“十一五”期间“只减不增”。

  近4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机构编制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乡镇机构改革情况连续开展了督促检查,重点检查了乡镇守住机构编制、实有人员在“十一五”期间“只减不增”和社会稳定“两条底线”的工作情况。中央编办通过12310举报电话受理群众举报的乡镇机构编制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 (记者刘文波)

责编: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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