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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残疾人保障法(修订草案)>突出权益保障

 

CCTV.com  2008年04月23日 10:06  来源:CCTV.com  
专题: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

    CCTV.com消息(9点新闻):在现行《残疾人保障法》实施的17年里,我国社会环境有了很大的变化,社会经济的发展、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社会保障体系的日益健全都给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好的保障,也提出了新的要求。《残疾人保障法》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起草了《修订草案》,《修订草案》的突出特点和亮点是什么,我台记者采访了(修订草案)的起草人之一,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申知非。

    90年《残疾人保障法》立法的主要目的是建立一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促进法,以推动我国残疾人事业进展。《修订草案》则将目标提升到残疾人权益的保障。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副理事长 申知非:这几年经济状况的发展,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特殊保障创造了必要物质条件。保障法的修改明确了很多对残疾人基本权利保障的内容。

    修改草案每一章开篇的第一句话都是“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某某的权利”。在这些权利中,既有康复医疗、接受教育、就业等生存、发展的内容,更包括提供盲文选票等政治权利的规定。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副理事长 申知非:权利保护的内容是新法的重要亮点,这标志着一个观念的转变:传统上认为残疾人是救济对象,是慈善服务的对象,但今天,我们更多的是从权利主体看待残疾人。残疾人的权利不是靠被人施舍给他的,而是他作为一个平等的人自身具有的权利。

    现行的《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国家和社会逐步实行方便残疾人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采取无障碍措施,在《修订草案》中,这句话被扩充成了独立的一章。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副理事长 申知非:新法的特点大大强调了无障碍环境建设,包括公共设施的无障碍,信息无障碍,使残疾人能通过一些技术手段,服务手段,便利生活。这是残疾人走向社会、融入社会的一个必要条件。

    修订草案还特别强调法律责任。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副理事长 申知非:对侵害残疾人权益,歧视残疾人造成后果的,要追究刑事责任,这是法新内容、新特点。

责编:赵旋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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