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青年报4月3日报道 “枪决”彻底告别了太原死刑执行的历史舞台。4月2日,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3月1日起被依法判处死刑并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罪犯,全面实行以注射的方式执行死刑。注射成为太原市实施死刑的唯一执行方式。
注射死刑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
注射死刑不像人们在电视剧中看到的那么简单。枪决到注射执行死刑,一个方式的变化牵扯到太多的内容。至少执行死刑的成本,是一个长期被忽视,但实际上最重要的因素。
地点选择也是个难题,注射执行死刑要有固定的执行室,执行室设在法院不可能,在居民区里老百姓不愿意,在医院里医院不同意,到郊区路程又太远。几十年来,太原市中级法院一直没有执行死刑的固定刑场,曾在郝庄、乱石滩、火化厂附近旷野等处开辟过临时刑场。在晋源区的临时刑场,因修建高速公路取消后,法院还多次借用晋中市的刑场执行死刑。截至目前,太原通过注射执行死刑共八人。
枪决与注射的成本区别
枪决的成本有多大?在相关资料上可以看到,枪决的执行成本在各种刑罚中是最低的。它不需要任何技术和复杂器械,一支短枪或长枪,一堵墙或一棵树,一名死刑犯就可以被快速处决。不过实际操作中,枪决成本附带的成分很多。早些年要枪毙一个人是一个浩大工程:要组织设置刑场,其中包括立靶挡、插红旗……仅戒严一项,就“没有百十来人不行”。而从监狱到刑场,一路上都要戒严,“开道车、警车、囚车,这样一个车队一般都有几十个人。”在“严打”期间,有时枪手不够,还要调警。
而注射死刑的软硬件要求较高,投资较大,不过注射的方式体现的是社会的发展和法制的进步,这也是使用这种方法的主要原因。
太原中院对注射执行死刑工作十分重视,从2002年起就开始进行酝酿和筹备。2003年7月27日,太原市中级法院决定建设“注射执行死刑刑场”。同年8月30日,太原市中级法院第一次试用注射方法对两名罪犯执行死刑,2004年11月,太原市中级法院新刑场建成即将投入使用。
新刑场位于杏花岭区小返乡、中涧河乡、尖草坪区新城乡三乡交界处,距永安殡仪馆仅几百米。是目前全国法院占地面积最大、功能最齐全的固定刑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