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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知识产权“三审合一”第一案开庭

 

CCTV.com  2008年03月16日 15:44  来源:法制日报  

  3月14日上午,山西屯玉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屯玉种业公司)诉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云南工商局)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一案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据了解,该案是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精神要求,率先在云南法院系统内建立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统一集中审理的审判机制(即:“三审合一”)模式后审理的第一个案件,因此被媒体称为云南“三审合一”第一案。

  案情 举报知识产权领域问题引发行政诉讼

  2006年12月20日,辽宁某种业公司向云南省工商局举报称: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种子公司销售的“X7号”种子和该公司生产的“X1号”种子属于同一品种,认为“X7号”种子侵犯了“X1号”种子的权利。

  同年12月29日,云南省工商局以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种子公司涉嫌销售假冒种子为由,对该公司发出扣留(封存)财物通知书,查扣封存了“X7号”玉米种子共计934公斤。

  原告方屯玉种业公司认为,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种子公司是原告的经销商,该批玉米种子是原告生产并授权经销的,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因此原告于2007年3月5日以申请人的名义对云南省工商局作出的扣留具体行政行为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6月1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作出了行政复议维持的决定。6月18日,原告不服该复议决定,一纸诉状将云南省工商局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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