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2008年3月15日14时30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在大会新闻中心(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就“司法公正”问题接受中外记者的集体采访。
[澳门澳亚卫视记者]谢谢。我是澳门澳亚卫视的记者。刚刚提到死刑,工作报告中有提到“死刑案件从2007年1月1日开始,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结束了部分死刑案件下放26年的历史”,可不可以提一下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重要改革,有什么样的历史的意义和现实的意义?谢谢。
[张军]大家知道,根据中央的决定和人大常委会修改的法院组织法的决定,死刑核准权统一由最高人民法院行使这项重大的司法改革于2007年1月1日开始实行,一年来进展顺利,效果良好,衔接也很平稳,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赞成、支持。“两会”期间,代表、委员也都表示满意,并且给予赞扬。
这项工作涉及到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我们刚才讲到,对于确保司法公正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为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按照旧的工作模式已不足以适应新的变化,不足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司法公正机制改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十六次、十七次代表大会作为重要的工作任务明确提出。十七次党代会明确提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为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提出了明确的工作目标,在这样一个工作任务的指引下,结合司法审判工作实际,在已经出台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继续深化和落实的基础上,要结合这几年新出现的情况,围绕着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围绕着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着司法保障还存在着的一些问题,加大司法改革的力度。
经过充分调研,提出司法改革的意见和建议。因为司法改革涉及到我们国家政治改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采取稳妥、积极的态度,涉及到的一些法律,应该对法律先做出修改,再由司法实践去运行、实施,由上而下,确保它的稳妥运行。谢谢。
责编:喻清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