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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达峰:加强社区文化建设 培育社会生活共同体

CCTV.com  2008年03月09日 09:49  来源:CCTV.com  
专题:2008年全国两会

    CCTV.com消息:3月9日9:00,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全国政协委员蔡达峰在会议上作大会发言时说: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培育社会生活共同体。

    众所周知,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居住地与职业的关系以及居民的稳定性不断弱化,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人口自由流动不断加速,社区居民呈现出多样和多变的趋势,不同来源地、职业身份、思想意识、生活习惯的居民在社区交汇和流变。今天的社区,邻里关系疏远了,相互帮助少了;个体的维权意识增强了,纠纷调解多了;社区组织公共活动困难了,居民自发集体行动容易了。总之,居民缺乏把社区当作家园的那种认同感和归属感,甚至把它仅仅当作栖身之处,有些社区被居民戏称为“睡城”。

    社区是居民自我管理的基层组织,建设意义重大。社会矛盾集聚于此,社会活力也孕育于此。中共十七大报告指出,要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这既是社会建设的目标,也是文化建设的任务。我们体会,“社会生活共同体”意味着要让社区居民在自主管理社区事务中,逐步形成共同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形成共建共享、休戚与共、富有文化活力的“共同体”。文化是社会的灵魂。社区文化是培养社区居民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能力,建设“社会生活共同体”的最好途径。

    民进中央就社区文化建设在云南省和山西省进行了重点考察调研,上海、江苏、四川、甘肃等省市的民进组织也围绕社区文化建设进行了调研。我们看到,十余年,社区文化建设越来越受到重视,社区文化建设取得长足的进步。

    我们也看到,许多社区特别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社区文化的设施、经费和人才严重缺乏;文化建设和管理效益低下,资源匮乏与重复建设、闲置浪费现象并存;居民活动参与度较低,中青年居民兴趣淡漠,外来人口得不到服务等等。

    总体来说,我国社区文化建设处于发展初期阶段,它的管理由政府主导而不是社区自主,经费依靠财政而没有社会参与,活动方式偏重临时的大型项目而轻视常规节目,建设内容以硬件设施为主,参与者以老年人为主。为了建设“社会生活共同体”,我们要提高社区文化建设水平,而关键是政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重新定位自身在文化建设中的职能和角色,改进推动社区文化建设的方式。为此,我们提出五点建议。

    第一,明确社区文化建设的政府责任。从公民的基本文化权益来说,除了政府提供的文化馆、图书馆等专业机构的文化服务之外,社区的文化生活也是公民文化权益的重要实现方式,理应有制度和经费的保障。建议将社区文化建设纳入政府公共文化服务范畴,并纳入地区社会文化发展规划,从资金、政策、制度上推动社区文化的建设。

    第二,理顺社区文化建设的管理体制。目前,社区事务与文化建设分属不同的管理部门,没有形成工作合力。在政府机构的改革中,应考虑把社区文化建设的职能与社区管理统一起来,将其归并到一个部门。在此之前,要建立社区文化工作协调领导机制,在中央层面建立由中央精神文明办牵头,文化部、民政部等相关部委参与的部际协调机制。在地方,应建立由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各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领导机构。

    第三,改进社区文化建设的政府指导机制。要充分发挥社区居民的文化建设的主体作用。政府的职能应集中在文化活动指导和经费支持上。要转变群众文化汇演等运动型的活动模式,通过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的社区文化委员会、社区文化团体,为社区购买文化服务,向社区派遣文化指导员、文化信使等方式,推动社区文化建设深入开展。

    第四,加强社区文化工作者队伍建设。社区文化队伍的缺乏,严重制约了社区文化活动的开展和质量的提高。我们要创造各种机会对社区文化工作者进行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建议政府从人事政策和教育培训两个方面,专题研究社区文化人才建设问题,制订相应的人才建设规划和培训计划,帮助社区建立一支稳定的、有专业能力的文化工作队伍。

    第五,制定相关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文化建设。由于缺乏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社会资金和资源对社区公益文化投入缺乏积极性。应出台相应的税费优惠政策,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社区文化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文体场所和设施向社区居民开放,形成社会资源共享、多方积极投入的社区文化共享、共建局面。

责编:樊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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