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2008年3月8日15时,在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记者招待会,主题是“新阶层人士谈社会责任”。王健林、刘红宇、刘迎霞、徐冠巨、韩方明五位委员将出席记者招待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刘红宇,女,1963年5月生,汉族,重庆市人。现任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律师。1981年9月至1985年7月在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学习,1996年9月至1998年7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习,2001年9月至2003年7月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学长,获EMBA硕士。曾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工作近八年。1992年底创办北京同达律师事务所。
曾担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劳动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第六届理事,第九届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委员。
现担任中华全国女律师协会执委,北京市非公经济联谊会中介人士分会监事长,北京市工商联第十二届常委。北京市第十二、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北京市优秀律师,北京市第二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2008年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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