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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钢:吸引海外人才回国创业 共建人力资源强国

CCTV.com  2008年03月08日 10:03  来源:CCTV.com  

  CCTV.com消息:2008年3月8日上午9时,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中央主席、科技部部长万钢代表致公党中央在会上发言。

  吸引海外人才回国创业共建人力资源强国

  近年来,海外留学人员回归势头增强。大量留学归国人员为我国经济社会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吸引更多海外人才回国创业,将有力地加速我国成为人力资源强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进程。

  海外人才的成长一般有三个阶段:首先是学习阶段,物质生活上要求不高。其次是工作阶段,在国外有比较稳定的工作和收入,积累了知识和工作经验。第三则为创业阶段,希望通过创业实现自我的社会价值。处在创业阶段的这类人才,是我国目前急需引进的人才。为此我们建议:

  一、健全吸引海外人才回国创业的工作机制

  要建立全国性的海外留学人才信息系统,畅通留学人才回国信息渠道。全面掌握我国留学人员的实际情况,及时发布国内人才需求信息及评估分析报告,为有意回国创业的人员提供决策参考。

  要建立海外人才公开招聘和评价准入制度,积极引进高新技术、金融、法律、贸易、管理等方面的紧缺人才,对符合引进条件的海外留学人才回国工作构筑绿色通道。

  要充分发挥国家各部门和地方的职能优势,形成合力推进引进人才工作。同时要整合社会资源,借助专业化中介机构的力量开展工作。

  二、实施吸引海外人才回国创业的长远规划

  要以创新服务形式为目标,鼓励留学人员以多种形式投身创业。积极探索任期聘用、项目承包等服务形式,逐步建立留学人员以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激励模式;办好多种形式的留学人员项目交流会、为国服务团等,搭建交流平台。

  要以创建留学人员创业园为载体,支持留学人员办企业兴实业。逐步发展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留学人员高新技术企业、一批集聚效应突出的留学人员创业基地。

  要以优化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环境为重点,实行鼓励回国创业的政策措施。支持他们在国内转化科研成果,入股或创办企业,并给予税收、融资、劳动人事等方面的便利;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创业园引进或设立专业化的风险投资基金或创业基金。

  三、研究制订更具针对性、操作性的吸引海外人才回国创业的配套政策

  第一,切实解决海外人才回国后生活上的后顾之忧。

  为在国内没有户口的留学人员及时解决户口或发放绿卡。把绿卡制度作为吸引海外优秀人才的重要政策工具,对已入外籍的归国创业人才,经过有关机构认定后应尽快发放绿卡,享受有关国民待遇;对未入外籍或取得绿卡的回国人才,要妥善解决其家人和子女的医保和社保。

  切实解决困扰归国人员的子女上学问题。对归国人员子女上中小学的,至少提供一次享受国民待遇的择校机会,必须的择校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创业的由政府补贴。对归国人员子女上大学的,要给予参加高考的同等权利,允许其优先纳入高校自主招生的范畴。对于有外籍身份的子女,应按留学生条件录取,收费应有相应折扣。

  对归国人才有两个以上子女落户国内免收社会抚养费。为归国人才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有条件的省市应建立海外学人中心,为留学人才归国后的生活问题提供招聘、认定、推荐、落户和核定绿卡资格等的“一站式”服务。

  第二,要给发展中的归国创业人才更加有力的支持。

  对留学人员归国创业给予资金支持。政府应在认真评估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方式提供资金支持。

  取消对外籍回国人员参与创新、享受所获成果方面的限制政策。重点包括:允许具有外籍身份的归国人员根据其贡献分享企业股权;允许具有外籍身份的人员主持国家科技项目或申报国家奖励等。

  第三,要给海外人才以政治上的关心。

  在制定涉及到海外人才政策法规时,应通过一定的形式征求他们的意见。要吸收更多符合条件、具有中国国籍的海外人才加入祖国的各种组织,使他们有平台和机会发表意见和建议。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在海外人才集聚地区兴办一些由所在国和本国双重承认的专门学校(中小学为主)。

责编:张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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