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首页|搜视|直播|点播|新闻|体育|娱乐|经济|房产|家居|论坛| 访谈|博客|星播客|网尚文摘

首页 > 新闻频道 > 中国新闻 > 正文

定义你的浏览字号:

河北一名68岁农妇自荐竞选20年 终当选人大代表

CCTV.com  2008年02月28日 07:51  来源:人民日报  

    

    68岁的王淑荣(图片来源:河北新闻网)

    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保障人民的“四权”,是民主政治进步的落脚点。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民的“四权”日益得到保障,日益得到发展,体现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正在不断进步。

    “我是公民王淑荣。”白头发、大嗓门、急性子,68岁的王淑荣喜欢这样介绍自己。

    爱“告状”、爱“挑刺”、爱“当官”,王淑荣是乡里名人。1月30日接通她的电话,她的声音炸得记者耳朵嗡嗡响:“忙,太忙了,年后要开人代会,正在准备提案!”她是县人大代表,今年的提案是关于1999年河北省香河县农村土地延包中没得到耕地的妇女、儿童生活的问题。

    “怕太猛了,有人会受不了。”想了想,王淑荣又说,“不过也得提!”

    爱“告状”――

    “胳膊拧不过大腿,那是没去拧”

    王淑荣出大名的那件事,用五百户镇香城屯村人的说法,就是一个农民改变了河北省的一部法规,胳膊愣是拧过了大腿,大家伙儿都得了益。

    “谁说胳膊拧不过大腿?那是没去拧!”王淑荣自己这样说。“敢说敢提”是她对自己的基本要求。

    2001年时,村里三户人家申请了几亩临时用地养牛,镇上收了2500元/亩的“复垦费”,依据是《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中的一条。王淑荣一翻土地管理法,发现跟这个条例说的不一样,就给省物价局物价举报中心写信。一段时间后,16180元钱款退了回来。

    本村的事是解决了,但王淑荣一直琢磨,别的地方可能还会遇到类似这种事。2002年8月王淑荣给国务院写信,2003年1月21日她收到了回函。欣喜之余,王淑荣却并不满意:如果这条规定不删去,就不能从源头上杜绝地方政府向农民收钱,农民发展养殖业就受限制。

    2003年5月,王淑荣又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去了封信,题目是《对〈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和〈河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的审查建议》。2004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致函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建议省人大常委会对《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修改。2005年5月经过法定程序,河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地方法规修正案。

    “让人说话,天不会塌”,写信提意见,成了王淑荣的“专业”。一次,县政府一个新来的年轻小伙子挖苦她说:“老太太,我认得你,你是咱们香河县的‘告状专业户’。”王淑荣立刻“教育”了他:“告状到政府来吗?告状有人民法院。我是公民,来这里是反映情况,表达愿望,让你们解决问题。请不要拿什么乱七八糟的帽子给我戴!”

    爱“挑刺”――

    “都成懂法的‘刺儿头’,就大治了”

    有人说王淑荣是“刺儿头”,整天跟人对着干。王淑荣不同意,“人人遵守法律、进行监督,都变成懂法的‘刺儿头’,社会就大治了。”

    1996年秋天,国家向农民征收“公粮”,乡里在不详细算账的情况下,随便就给农民核了一个数字。多数农民选择了“沉默”,王淑荣却与乡里较上了真儿:你算账,我交粮,你不算账,我就不交粮。但乡政府置若罔闻,强行从她家里拉走了一袋小麦。

    当时,“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法刚出台,王淑荣便将乡政府告到法院。法院听说有人要告政府,怕招惹是非,既不受理案件,也不裁定驳回。王淑荣上中级法院咨询,中级法院态度暧昧。王淑荣便按照自己理解的行政诉讼法中“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案件”的规定,上北京的最高人民法院起诉乡政府。然而,当王淑荣火烧火燎地赶到北京时,却因为塞了半天车错过了诉讼时效。

    1998年,国务院要求各地农村乡统筹、村提留不得超过1997年的标准。1997年五百户镇向每位农民收费74元,可1998年镇里发给农民的“明白纸”上写的却是84元。王淑荣不干了,她把国务院通知抄在7张纸上,贴在大街上,让所有的老百姓知道国家政策。不肯罢休的王淑荣,最终愣是为全镇3.7万名农民要回每人被多收的10元钱。

    2000年,香城屯村第一次直选村委会成员。王淑荣得票783票,年届六旬登上“政治舞台”,成为乡里第一位女“村官”。

    当村主任期间,王淑荣抵制了几次乱收费。村里进行农网改造,有关方面将变压器款变相摊到村民头上。王淑荣搬出相关规定,去电力局、物价局等部门论理,最后要回变压器款、电费押金、管理费等近3万元。

1/2
打印本页 转发 收藏 关闭 请您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