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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收费公路审计结果]延长收费时限增加收入

 

CCTV.com  2008年02月27日 20:29  来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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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CTV.com消息(360度):从刚才的片子里我们看到,有些多收费还是经过当地政府批准的,比如浙江省政府就批准该省高速公路对通行的车辆加收“车次费”,恐怕这也是为什么有些费用被无端提高的原因之一。除了这个手段,多收钱的办法还有一个就是延长收费时限。来看一下。

    投资33.8亿元的济南至青岛高速公路,经测算收回投资并有合理回报的收费年限为12.65年,但批准的收费年限为30年,按2005年收费水平测算,将增加社会负担275亿元。

    北京市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总投资11.65亿元,其中银行贷款7.65亿元,在收费3年多后,北京市于1997年1月重新批准收费30年,至2005年底已收费32亿元,估算剩余收费期内还将收费90亿元。

    1999年,北京市将北京至石家庄高速公路北京段等3条已收费3至12年的政府还贷公路,划转给新设立的首都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使之变为经营性公路,并重新批准收费30年。其中,1987年开始收费的北京至石家庄高速公路北京段总的收费期限达到42年,按2005年收费水平测算,累计收费将达93亿元,为该公路建设时利用银行贷款的16倍。京津塘高速公路、北京京通快速路等项目也存在此类问题。

    至2005年底,湖北省将建设国道、省道、农村公路及其他项目所用129亿元银行贷款,计入收费公路的债务,相应延长了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广东省在核定47条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时,将29亿元财政资金视为需通过收费偿还的“债务”。

    对于审计出来的这些问题,审计署表示有一些已经得到解决,对收费公路权益转让的问题,已建议交通部进行专项清查,对其中不合规问题尽快纠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责编:石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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