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焦点访谈2月26日播出):点击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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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一些大型零售企业,比如大型超市、商厦有这样一种现象,供货厂商要想入场做生意,必须交纳名目繁多的“进场费”“店庆费”等等。最近,《焦点访谈》记者采访了河北、天津等地对一些大型超市检查情况。有关部门检查后认为,大型零售企业凭借优势地位,强行向供货商收取不合理费用、拖欠货款等不公平交易行为,必然增加供货厂商运营成本,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商品价格上涨,最终损害消费者利益。
天津市工商、物价部门对一些大型零售企业调查时发现,一些企业存在巧立名目向供货商收取名目繁多的费用,导致供货商被迫提价的现象。一份合同文本显示,零售企业向供货商收取费用条目包括:无条件折扣费、咨询服务费、节假日促销费、新品进场费、新店开业促销费等十几项不合理费用。
在天津市一家零售企业合同中除了上述条款,还有全国周年店庆促销广告费、商品展销费、商品质量商店检验费等,除这些写在合同上的,还有很多合同之外的收费名目,比如贡献费、价外支持费、重装赞助费。在其他城市零售企业也存在同样问题,河北廊坊五味斋商厦要求进场客户缴纳批零差价外,还要交额外进店费和单一品种费。
有的超市还要求厂商雇佣促销人员。厂商要负责促销人员工资和三险,还要交管理费。最终这些费用都会摊到消费者身上。
责编:程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