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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源头“治本”措施有效治理教育乱收费

 

CCTV.com  2008年02月25日 20:35  来源:新华网  

     教育部监察局:源头“治本”措施有效治理教育乱收费

    新华网北京2月25日电(记者吴晶)新学期开学之际,学校乱收费又成民众关注焦点。监察部驻教育部监察局执法监察与纠风室主任来启华25日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说,近几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先后出台一系列源头“治本”措施,教育乱收费蔓延的势头已得到有效遏制。

    来启华说,2006年修订并颁布实施的《义务教育法》对义务教育经费投入进行明确规定,这标志着农村义务教育已由“农民办”向“政府办”的根本性转变,在我国义务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重要意义。

    2006年,我国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2007年已推广到全国农村地区,免除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让1.5亿农村学生都能够享受到教育改革发展的成果。“现在,农村地区‘上学难、上学贵’问题已得到基本解决,也没有发现‘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现象。”来启华说。

    针对民众反映强烈的一些大中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收费问题,来启华坦言:这是“治理工作中的难点”,其根源在于区域内义务教育发展的不均衡。

    来启华说,“均衡发展”就是要加大薄弱学校改造力度,努力缩小校际之间的差距。这是解决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的重要途径。同时,还要加大中学招生制度的改革。

    目前,我国许多地方已开始将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和指标按一定的比例分配给初中和小学。这样,就使在教育资源和办学条件相对较差的学校就读的学生也有机会升入好学校。

    据了解,近年来,教育系统在狠抓规范义务教育收费的同时,出台了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限钱数、限分数、限人数”的三限政策。2006年,又对“三限”政策进行调整,要求把择校比例控制在30%以内,并向社会进行公示,还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取消择校生。近几年来,这项政策得到了较好的贯彻执行,择校乱收费明显减少,学校收费行为逐步规范。

    同时,教育部还全面停止了审批新的改制学校和新的改制学校收费标准,并对原有改制学校进行认真的清理规范。甘肃、辽宁等地已将原有改制学校全部退回公办,其它地方也制定具体方案并正在逐步实施。

    据统计,截至2007年5月,全国有1798所改制学校,已清理规范了514所,也没有再审批1所新的改制学校。

    但是,来启华强调,在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问题上必须看到“成绩很大,问题不少”,群众对择校收费问题,特别是以改制为名举办“校中校”、“校中班”的乱收费,反映仍然比较强烈。

    为此,2007年,国家有关部门继续对现有改制学校进行清理和规范,同时把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纳入统一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和校务公开制度。这些措施使学校的办学行为和收费行为逐步规范,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2007年的统计显示:2002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已通过8次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16.7万件,涉及违规收费68.51亿元,实施经济制裁47.21亿元,其中退还学生家长29.77亿元。

    来启华说,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根本出路,一是改革,二是发展,三是通过宣传教育、财务管理、监督检查和加大投入等途径,建立健全治理和预防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

责编:冯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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