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午夜新闻):《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印发2008年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申购家庭收入、住房和资产准入标准的通知》18号起开始公示。
按照公示内容,北京市城八区能够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标准是: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为1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人口3人及以下的家庭,年收入为8.8万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家庭人口4人及以上,则家庭的年收入要求是11.6万元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但是,购房人取得两限房房屋权属证书后五年内不得转让所购住房。确需转让的,可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5年后可上市,但需交纳35%收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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