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朝闻天下):在北京话里,故意刮蹭他人车辆或急刹车造成他人车辆追尾叫做“碰瓷儿”。
北京就有这么一位出租司机王某,在9个月的时间里,竟然故意制造了27起交通事故,通过“碰瓷儿”多次骗取对方钱财。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最近开庭审理了此案。
根据公诉人提供的证言,2006年的4月14日晚6点,一名司机在海淀区大柳树北口,准备并线右转。并到一半时,停在右后侧非机动车道的出租车突然向前行驶,一下撞到了并线司机的右侧车门。事故发生后,出租车司机王某并不同意找保险公司,而是向并线司机索要1500元修车费和3天的份子钱。根据现场情况,交警认定是并线司机的责任,经调解,王某获得700元现金赔偿。
而在接下来的9个月里,类似的事故竟然在王某身上发生了27回。在海淀、朝阳、丰台等路段,均出现过王某驾车刮蹭他人车辆、或急刹车造成他人车辆追尾的事故。
2007年2月,王某因“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逮捕。
被告人 王某:
我驾驶出租车12年,我严格的遵守法律法规,我都没看见他们,都是意外。
公诉人:
将近30起这种交通事故,作为一个整体,完全能够证明,被告人王某以骗财的目的,实施交通肇事。
法院将择日宣判这起案件,通过这起案件,也给司机提个醒,行车时一定不要开斗气车,尽量谦让,也不要让有意碰瓷的司机钻了空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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