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午夜新闻):国家环保总局23号向社会通报去年12月发生在贵州省独山县的一起砷污染事件查处情况,2名主要负责人已被刑事拘留。
国家环保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2007年10月,贵州省独山县瑞丰矿业有限公司擅自将国家明令淘汰、闲置近2年的落后硫酸生产线投入生产。在当地环保部门明令停产的情况下,该企业于11月24日至12月9日私自开工,生产过程中将1900吨含砷废水直接排入都柳江,造成下游部分群众出现呕吐、恶心、头昏、浮肿等症状,经卫生部门确诊,独山县患有轻度砷中毒的病人一共有13例,亚急性砷中毒病人有4例,病因都是饮用了受污染的河水。
污染事件发生后,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国家环保总局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协调指导贵州、广西两省区政府部门做好跨界监测和污染防控工作,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解决群众饮水和中毒问题。由于应对措施及时有效,都柳江水体中总砷得到有效控制,下游河水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瑞丰公司2名主要负责人已被刑事拘留立案查处,当地政府正在调查相关部门的监管失职、渎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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