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6年湖南省人大的一次会议上,123件代表议案只立案20件,其原因主要是存在法律方面的问题。与一些地方在两会期间临时设法律服务团不同,该省正尝试建立人大代表法律服务机制――
湖南省人大代表陈耀年(左)正在与律师法律服务团秦希燕律师讨论议案。
新代表的新问题
“专业法律人士有义务给需要帮助的人大代表提供法律服务”
1月20日,十一届湖南省人大第一次会议正在举行。
这几天,新当选的湖南省人大代表陈耀年正在为议案做准备。1月17日,陈耀年拿着他草拟的议案材料,走进人大代表律师法律服务团,向律师秦希燕咨询:“对于议案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给我提提法律建议。”
陈耀年的议案内容是为湘江治污立法。然而,待到他动笔草拟议案时,新问题出现了。“虽然我对湘江污染作过调研,但在草拟议案时,还是遭遇到很多法律问题。”
根据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代表提出制定或者修订地方性法规的议案,应当附法规草案或者修正案的基本构想。
看到这条规则,还没从当选代表的兴奋中走出来的陈耀年,立刻就陷入困境。陈耀年是湖南一家国有企业总经理,既非专业法律人士,也不是研究环保的专家,对水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不熟悉,无法拟出相关法规草案。
“隔行如隔山。经济和搞管理我比较熟悉,但是对于法律,我是个不折不扣的‘门外汉’。”
有着陈耀年这样苦恼的人大代表还有不少。
为帮助人大代表解决在履行代表职责时所遭遇到的法律问题和困惑,经湖南省人大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省司法厅批准同意,1月8日,全国首家人大代表律师法律服务团在长沙成立。
服务团由15名律师组成,旨在为湖南的各级人大代表提供专业、免费的法律服务。
作为这个法律服务团的发起人,秦希燕律师说:“专业法律人士有义务给需要帮助的人大代表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