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南宁一月二十一日电(记者 王刚 陆畅)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覃日飞今天在此间透露,五年来,全区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案件十一万六千九百七十五件,判处罪犯十四万九千四百五十七人,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覃日飞说,五年来,法院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以及爆炸、放火、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犯罪,一审审结此类犯罪案件五万零七十五件,判处罪犯六万六千零六十三人。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走私、破坏金融秩序、金融敲诈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予以坚决惩处,一审审结此类案件一千六百二十八件,判处两千四百五十一人。
此外,法院依法严惩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等犯罪,一审审结各类毒品犯罪案件九千六百九十六件,判处一万零七百八十七人。对于惩治腐败犯罪,法院也毫不手软,一审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四千八百一十六件,判处原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罪犯九十五人。
覃日飞表示,全区法院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做到有罪判处,无罪放人,五年共宣告两百七十五名刑事被告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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