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9月14日,《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有杰因“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昨日上午8时,记者在该法院大门口看到张贴的公告:“12月20日上午9时,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被告人王有杰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上午9时,王有杰案如期开庭。
据该法院工作人员介绍,本次审理审判长是该院副院长张忠斌,公诉机关为荆州市检察院,3名公诉人分别是湖北省高检院公诉一处处长刘圣华、来自鄂州的全国十佳公诉人向华和荆州市的检察官陈观成。给王有杰辨护的律师均是来自北京的知名律师。
据介绍,65岁的王有杰,是迄今为止河南省落马级别最高的官员。
王有杰被控两宗罪
上午,两名法警将王有杰押到被告席上。法庭上,控辩双方展开了激烈的争辩。
王有杰受审时未戴手铐,略有秃顶,穿戴整齐,在法庭发言中言词清晰、恳切。据称,王的妻子李凤英从河南赶来参加旁听。
公诉方指控,王有杰在1994年至2005年初,在担任河南省漯河市市委书记,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市委书记,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职务提拔、工作调动、承揽工程、收购国有资产、征用土地、工程开发等方面谋取利益。
公诉方称,王共收受贿赂634万元, 756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据检方透露,王案中另有千万余元很难定性,所以没有指控。
公诉书表明,共有7人向王有杰行贿45笔,其中王收下的最大一单为35万元。据透露,有着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头衔的王有杰,经常题词作画,从而捞取大量的“润笔费”。宣读完起诉书后,检方对相关证据进行展示。
当庭忏悔并表示绝不上诉
上午12时许,王有杰作了长达20多分钟的忏悔,将自己的成长经历和犯罪历程一一作了剖析。 他表示,对于自己的问题,他就此向河南人民说声对不起。
同时,他表示,一步走错,渐入深渊。他说,“天下为官之人,对于人际交往,要慎之又慎,要注重真善美,防止结交假仁假义的朋友。”王有杰深有感触地奉劝天下为官之人“把反腐防线筑得牢牢的,人际交往要慎之又慎。”
他称,他在党风廉政建设上出了大问题,栽了大跟头,不仅晚节不保,也给党和国家造成了不良影响。他的问题,也警示了社会。他认为造成问题的原因在于自己放松了警惕,不能很好约束自己。他成了反面教材,感到十分悲痛。
王有杰在法庭上说,自己被保送参军上大学,14岁就加入了党组织。参加工作后,特别是在担任河南省漯河市市委书记期间,工作上取得不少成绩。
王有杰认为,他配合中纪委调查,主动交代问题,希望法庭结合其复杂的社会背景作出审判。在昨日的庭审中,王有杰认为自己年事已高,请求法庭对其网开一面。
庭审中,王有杰还突然打断来自京城两位律师的减轻处罚辨护,对检方指控照单全收。据介绍,当时律师正在就公诉人的指控为其作减轻处罚的辨护。当第一名律师说完后,王突然对自己的辨护律师说,他对律师们的素质表示景仰,并感谢他们的辨护,但他目前不需要了。他表示,将接受检方的所有指控,听凭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