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任免名单
(2008年1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张偏考同志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免去:张偏考同志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批准任命:
云布俊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乔青山为内蒙古包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汉武为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何奇为内蒙古通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秀峰为内蒙古赤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建民为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武国瑞为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杜江涛为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宝孟和为内蒙古乌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劲松为内蒙古乌兰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韩哈斯为内蒙古科右中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鲍国祥为内蒙古突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郭玉发为内蒙古科右前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国庆为内蒙古阿尔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巴图为内蒙古扎赉特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韩平强为内蒙古锡林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梁志坚为内蒙古二连浩特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米福利为内蒙古阿巴嘎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艳军为内蒙古多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孙守臣为内蒙古镶黄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伊拉图为内蒙古苏尼特左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塔娜为内蒙古苏尼特右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达日汉夫为内蒙古东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乌云毕力格为内蒙古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胜革为内蒙古正镶白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董建军为内蒙古太仆寺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金建国为内蒙古正蓝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苏日图为内蒙古阿拉善左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陶金玉为内蒙古阿拉善右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潘学敏为内蒙古额济纳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韩平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阿拉坦仓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邹青春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张国辉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再林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喜林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锡林郭勒盟分院副检察长职务;
恩和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锡林郭勒盟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
王根和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赵如意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白双柱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白志国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韩平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检察员;
霍玛喜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检察员;
于永海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兴安盟分院检察员;
王美丽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锡林郭勒盟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丁竟宇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呼铁运输分院检察员。
任命:
郑明明为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恩和为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刘克贵为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包玉荣为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阿力为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仲荣善为阿拉善盟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袁振文为阿拉善盟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温美蓉为阿拉善盟中级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庭长;
沈琦为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萨仁其其格为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潘丽华为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李海波为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海常青为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邓秀英为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赵星为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
刘长有为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审判员;
齐照日格图为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审判员;
夏建平为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审判员;
戈三同为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审判员;
娜仁为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审判员;
李慧来为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审判员;
何福荣为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审判员。
免去:
包莲花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景护华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宋德和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萨如拉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陶雪梅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克贵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沈琦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杜金梨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马志民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白平锡林郭勒盟中级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副庭长职务。
责编:尹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