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朝闻天下):国家发改委昨天宣布,从本月15日起国家开始对一些重要商品和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按照规定,企业要涨价必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调整价格申请。
这次临时价格干预主要针对的是成品粮和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及其制品、牛奶、鸡蛋、液化石油气等与居民基本生活关系密切的重要商品。
按照规定,企业要涨价必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调整价格申请。主管部门如果认为理由不充分或价格调整幅度不合理,要在接到申报后7个工作日里把意见告知企业,超过期限不告知就是同意调价申请。
有关企业一次调高价格达到4%以上、10天内累计调价达到6%以上、30天内累计调价10%以上的,要在价格调整后24小时内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调价情况。主管部门如有异议,要在3个工作日里责令相关经营者恢复原来价格或者降低调价幅度。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并不会改变企业自主定价的性质,不会对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 周望军:
采取这个临时干预措施之后,我们不能指望价格一夜之间不涨或者降下去,这种可能性是没有的,这次采取的这个措施主要是依法打击不合理的搭车涨价 囤积居奇 哄抬价格 以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 造谣惑众 扰乱市场秩序这种行为 这对整个价格上涨会起到遏止作用 对稳定群众生活 稳定市场物价是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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