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午夜新闻):关于行政案件审判的另一部司法解释对行政诉讼的撤诉条件作出明确规定。来了解一下。
据最高人民法院介绍,目前在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撤诉的结案率比较高,其中有些撤诉案件影响和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比如,行政机关给当事人施加压力,迫使原告违心撤诉,还有一些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受到干扰和遇到障碍,就动员原告撤诉。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行政案件的四种撤诉条件:一是申请撤诉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二是被告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超越或者放弃职权,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三是被告已经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并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四是第三人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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