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午夜新闻):国家发改委16号下午宣布,从1月15号起,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主要涉及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类及其制品,以及牛奶、鸡蛋、液化石油气等。
这次实行的临时价格干预主要是针对成品粮和粮食制品、食用植物油、猪肉和牛羊肉及其制品、牛奶、鸡蛋、液化石油气等重要商品。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国家要依法处罚。
按照规定,企业要涨价必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调整价格的申请。主管部门如果认为理由不充分或者价格调整的幅度不合理,要在接到申报后7个工作日把意见告诉企业,超过期限不告知的,就是同意调价申请。
企业一次调高价格达到4%以上、10天内累计调价达到6%以上、30天内调价10%以上的,要在价格调整后24小时内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价格调整的情况。主管部门如果有异议,要在3个工作日里责令相关经营者恢复原来的价格或者降低价格调整的幅度。
责编:王玉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