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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我国政府今天起将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

 

CCTV.com  2008年01月16日 07:36  来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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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CTV.com消息(朝闻天下):在刚才的今天早知道里,我们已经看到了,从今天开始,我国政府将对一些重要商品和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在这段时期内,涨价必须提前申报。

    那么,什么是临时价格干预?这次临时价格干预可能针对哪些商品?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为了防止经营者利用市场波动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利益,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价格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对部分价格采取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规定限价、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等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执行法定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罚款。

    国家高度重视物价上涨对百姓生活的影响,本月9号,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保持物价稳定工作;14号又召开国务院全国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电视电话会议,提出了当前依法加强市场价格监管的四项措施。两次会议都提到,近期将对部分重要的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商品及服务,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14号的会议明确提出,近期价格监管工作将主要针对粮、油、肉、禽、蛋、饲料、液化气等重要商品,对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企业实行提价申报,对达到一定规模的批发、零售企业实行调价备案。

    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包括

    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

    规定限价

    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和调价备案制度

    《价格法》规定

    经营者不执行法定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

    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 并可以处以罚款

    1月9日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研究部署保持物价稳定工作

    1月14日

    国务院全国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国务院全国保障市场供应加强价格监管电视电话会议提出

    依法加强对粮 油 肉 禽 蛋 饲料 液化气等重要商品价格的监管工作

    对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企业实行提价申报

    对达到一定规模的批发 零售企业实行调价备案

责编:张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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