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朝闻天下):继续来关注网络购物。卖东西就要开发票缴税,这是常识,不过,在网上,许多虚拟店铺却是卖了东西不开发票也不缴税,这几乎成了一项潜规则。
在一家大型购物网站上,一位服装销售商告诉记者,他们不能开发票,“这上面的商家也多数不能开发票”。
记者随后与这家购物网站的运营商取得了联系。
记者:我发现好多开的商铺都没有发票,你们这个管不管?
淘宝:也没有说是一个强制的规定。
记者:比如说我要是自己在网上开网站的话,需要交税吗?
淘宝:不需要交税,一分钱都不用。
记者:税务局不会跟我要吗?
淘宝:不会。
来听听税务局的说法。
征啊,因为它也是一种购销的关系,卖东西就应该征税。
不过,这位负责人说,网络商店征税的难点首先就在于虚拟的特性。
另一个难度就来自发票。很多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不要发票,除了嫌麻烦,还有就是许多商家以不要发票就打折的方法诱导消费者。
统计数据显示,2007年个人之间的网络交易量达到390亿左右。按4%的税率算,仅这项税款就可以征收十几亿元。然而事实上相当多的一部分,因为没有开具发票而逃掉了。
目前,北京等地已经针对网络的虚拟特性开发出相应的技术平台,实现发票系统与电子商务企业销售平台的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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