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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国办要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

 

CCTV.com  2008年01月08日 23:24  来源:CCTV.com  
进入[晚间新闻报道]>>

    CCTV.com消息(晚间新闻):中国政府网8号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要求坚决遏制并依法纠正乱占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

    通知指出,任何建设需要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都必须依法经过批准。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不依法经过批准改变土地用途都是违法行为。

    通知强调指出,农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给本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个人签订协议将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通知说,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规划、建设、房产、工商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或许可,电力、市政公用企业不得通电、通水、通气,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

 

责编:魏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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