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朝闻天下):
人民日报――“孩子,你们是好样的!”
今天的媒体关注,我们要给观众朋友们讲述几个感人的故事,首先来看人民日报第五版“人生境界”专栏报道的乌鲁木齐德汇大火中的三位救火英雄。昨天,我台播发了上万名各族群众为这三位消防英雄送行的电视新闻。人民日报的报道中提到这样一个细节:一位75岁的老党员专门制作了一面锦旗送到烈士灵柩前,动情地说“孩子,你们是好样的,我这个老党员为你们感到骄傲”。
法制日报――血衣成为文物背后的故事
2007年12月,重庆警察烈士芦振龙的血衣和警官证被评为国家一级文物,这也是全国首次。法制日报报道了这个消息。
芦振龙烈士原是重庆市高新区公安分局石桥铺派出所民警,是公安部决定在全国招收大学生从警后,第一批通过考试警入警察队伍的。
(点出文中三幅图片)1999年5月他在抓捕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身中21刀仍和歹徒顽强搏斗,后因伤势过重壮烈牺牲,年仅25岁。英雄走了,但是他们的精神永存!
新华每日电讯――的哥的姐传递爱心 病重农民回报社会
英雄用自己的生命续写了历史。而我们生活的这个前所未有的大时代,还有许许多多默默无闻的“小人物”,用他们的无私行动传递着人间的真爱。新华社“新华视点”栏目将陆续推出关于“大时代中的小人物”的报道。
今天的新华每日电讯头版刊登的文章讲述了的哥的姐传递爱心、病重农民回报社会的故事。
山东省利津县北宋镇四图村36岁农民王洪利是尿毒症患者,治病花光了他家里的积蓄,还欠下几万元外债,妻子也因绝望自杀,留下70岁老母和11岁儿子。
2007年4月,东营市的朱俊清、周萍、王永胜、侯德亮等7名“的哥”“的姐”成立了“雷锋车队”,轮流免费接送王洪利到医院做血液透析,并在生活的各方面帮助他。“雷锋车队”的行动让王洪利萌生了回报社会的想法。去年年末,王洪利在器官捐献申请登记表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决定在生命结束时,把身体有用的器官捐献给社会。
责编:张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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