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假币最高奖励20万
省市警方联手举行反假币宣传活动
新快报讯 (记者 黄琼 通讯员 张雷 夏晓露 刘国光)昨日上午,广东省公安厅联合广州市公安局等部门在白云区新市街、天河区天河客运站同时开展反假币宣传活动,省市区三级数十名经侦专家向市民传授识别假币的诀窍。
据了解,对于举报假币犯罪的群众,警方将提供最高20万元的奖励。
据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局长徐文海介绍,根据我省近期出台的《广东省举报假币犯罪奖励办法》规定,对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捣毁印制假币窝点、加工假币窝点,侦破贩运假币等案件及抓获假币案件在逃主要犯罪嫌疑人的有功人员按不同贡献予以金额不等的奖励,最高奖励20万元。
徐文海介绍,反假币宣传活动近期已在广州、汕头、梅州、湛江、肇庆、揭阳等地市同时开展。据统计,2007年广东警方共捣毁印制、加工假币窝点15个,查获假币成品、半成品面额合计近5亿元,抓获犯罪分子170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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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余人造假币被判死刑
春节临近,假币犯罪分子也将进入作案活跃期。就此,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增强防骗意识,防范不法分子在公共场所用假币换真币骗取财物,尤其是长途客车、物流业从业人员要防范不法分子以货物托运为名贩运假币。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1年,广东省陆丰市人林某、广东省汕头人江某等人,就因与他人合谋在陆丰市南塘镇、东海镇及揭东县炮台镇等地设置制假点印制假人民币数额达1亿多元,被公安机关抓获。同年5月,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伪造货币罪判决林某、江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二人已被执行死刑。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广东已有200余人因伪造假币被判处死刑。
制售假币将受严惩
徐文海告诉记者,制贩假币危害极大,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伪造货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伪造货币集团的首要分子;(二)伪造货币数额特别巨大的;(三)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根据相关解释的规定,伪造人民币,总面值在15000元以上或者币量在1500张以上的,即可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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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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