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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专家提醒:无固定期限合同能降低用工成本

 

CCTV.com  2008年01月06日 23:33  来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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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晚间新闻――专家解读《劳动合同法》

    CCTV.com消息(晚间新闻):继续解读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款,专家提醒其实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企业的包袱,反而可以大大地降低用工成本。

    中国劳动法学会副会长《劳动合同法》起草者之一郭军:“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不但不会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还会减少企业的经营成本,为什么这么讲?因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员工和企业有一种天然的凝聚力,向心力,培养员工的忠诚度,这个本来就是减压成本的一种具体的操作方式。”

    专家指出,企业一般情况下,培养一个员工大约需要一到二年的时间,如果要规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那么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就要不断换新的员工上岗,这不仅对用人单位职工队伍的发展不利,同时还要不停地向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劳动法教研室主任《劳动合同法》立法专家之一王向前:“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的时候,每一次换人他都要向这些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专家举例,如果一个劳动者在某单位工作了两年,他的月平均工资是三千元,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就要向这个劳动者支付六千元的经济补偿,如果这批劳动合同到期的劳动者总共有一百人的话,用人单位就需要支付60万元作为经济补偿,如果一千人的话,则需要支付六百万元。那么这样算下来,长时间用人单位支付的金额是惊人的。

    而专家说,劳动者在一个工作岗位上工作到了退休领取养老保险金时;或者在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之后,劳动者单方的解除劳动合同或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不必向他支付经济补偿。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劳动法专家郑尚元:“当然要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违反了相关的约定,违反了用人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这些情况下呢,用人单位是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责编:王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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