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朝闻天下):《劳动合同法》开始实施了。一些培训机构也从中嗅出了商机。今天中国青年报报道, 一些培训机构不失时机地打出“劳动法专家现场说法”的旗号,把如何“规避”当成了劳动合同法培训班的卖点。这种通过歪曲、肢解法律条文,教人怎样钻《劳动合同法》空子的“生意经”,从市场伦理、职业道德角度来看,势必引发广泛的质疑和应有的谴责。
再说,现在只是出台了《劳动合同法》条文,具体实施还需参照劳动保障部门的制定的实施意见及相关解释,这些培训机构推出的培训内容到时管不管用还不一定。文章也提醒那些参加培训的企业家们,避免受骗。
工人日报――培训岂能仅助企业规避风险
今天工人日报也对此给予了关注,培训岂能仅助企业规避风险。
目前在劳资双方的博弈中,劳动者本来就处于被动和弱势,对法律的认知与解读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现在企业管理者运用优势资源接受法律培训,进行规避,对劳动者是不公平的。
广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群体更加需要了解详细的《劳动合同法》。
新华每日电讯――“年底双薪”有了权威信息:不强制支付
每到年终岁尾,“年底双薪”就成了劳动者关注的热点话题。今天新华每日电讯的报道说,“年底双薪”有了权威信息:不强制支付。
文章介绍说,被一些人习惯的称之为“第十三个月”工资的“年底双薪”,以及由此引伸出的“三薪”、“四薪”等,都是国家立法以外,用人单位自主选择的激励行为,并不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对此也不可强求。
但只要符合两种情况,就应该看作是企业的“义务”了。专家指出,只要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或者在单位规章制度终有明确表述的,那么单位就应该履行合同约定或规章承诺,“年底双薪”给付的具体额度也应按约定或规定的内容来确定。
责编:尚艳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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