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个税申报意愿不高
主因:操作繁琐,准确计算盈亏难度高
新快报讯 (记者 骆智冕 通讯员 地税宣)第二次年所得在12万以上的纳税人个税自行申报已于1月1日全面展开。与去年相同的是,纳税人须申报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等11项收入。
而不同的是,纳税人须将“财产转让所得”中股票和房屋转让所得单独列出。在采访中记者发现,股民申报此项所得的意愿不高。
申报之初,广州市地税局发出提醒,纳税人在申报前务必注意“收账单,要凭据,查利息”。
“收账单”即盘点自己每笔收入和纳税信息,收集好个人收入、扣缴税额等涉税信息的凭据,如工资单、银行结息单或明细账单、代扣代缴税款凭证或者完税证明等;“要凭据”是对个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等所得,如果没有拿到扣缴义务人开出的代扣代缴税款凭证或者有关收入和扣税的凭据,应该尽快向扣缴义务人索要;“查利息”则是注意查看银行储蓄存款对账单。
另外,市地税局还提醒,莫忘申报股票转让所得。而对这一新增申报内容,股民似乎不愿“买账”。记者昨日随机采访了一些股民,发现几乎没人打算申报,原因在于操作繁琐,准确计算盈亏难度高。
目前,税务部门给出的计算方法为:一个纳税年度内,个人股票转让所得与损失盈亏相抵后的正数为申报所得数额,盈亏相抵后为负数的,按‘零’计算。
对此,有股民表示,看起来简单,只要从证券交易营业部获得全年的交易明细就能算出来。炒长线还好,可短线操作要逐笔计算每次具体所得绝非易事。
有没有可能税务部门出台一个简便的计算公式呢?就此记者也采访了广东省地税局,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前国家税务总局曾经提出过要推出一个便捷的计算方法,但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决。该负责人估计,今年出台计算方法的可能性已不大,因为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此时再推出计算方法的话,之前的申报数据可能会被全部推翻。
责编:王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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