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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发温州火灾的“朵朵鲜花店”法人代表被批捕

 

CCTV.com  2007年12月27日 11:37  来源:新华网  
专题:温州鹿城区发生特大火灾

  

  12月12日,消防官兵在现场灭火。当日上午8时20分许,浙江省温州市人民路温富大厦发生火灾,接到报警后,温州市消防部门迅速前往扑救。在消防官兵的奋力扑救下,火势目前已得到控制。火灾原因尚在调查中。 新华社发

  

    12月12日,消防官兵在现场灭火。新华社发

  

    12月13日,一名警察在火灾现场巡查。(新华社记者 黄深钢摄)

  新华网杭州12月27日电(记者岳德亮)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检察院日前发布消息称,温州温富大厦火灾起火点朵朵鲜花园艺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诸秀玲于25日因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批捕。

  据查明,朵朵鲜花园艺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诸秀玲于2005年5月因开设朵朵鲜花园艺有限公司需要,在明知不能通过消防等有关部门审批的情况下,仍于温富大厦一楼的“朵朵鲜花店”店面内非法搭建阁楼400平方米用作仓库及办公室,并擅自拆除喷淋、烟感器等消防设施,形成安全隐患。

  今年12月12日8时27分,温州市鹿城区人民路28层的温富大厦裙楼“朵朵鲜花店”店内起火,迅速引燃花店里的包花纸和塑料花,在阁楼办公的2名员工逃离不及被烧死在店内。火灾产生的浓烟涌进二楼艺苑舞厅,导致该舞厅内19人因烟气窒息中毒死亡。

责编:朱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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