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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土地管理领域成为腐败多发区

 

CCTV.com  2007年12月25日 17:43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合肥12月25日电(记者王圣志)记者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获悉,今年以来,安徽省土地管理系统有50人因土地问题而涉嫌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被查处。土地管理领域成为腐败多发区。

    安徽省芜湖县检察院最近以涉嫌滥用职权等罪,分别对该县国土资源局原正副局长陈尚仓、潘福春提起公诉。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2年1月至2007年3月,陈尚仓、潘福春在担任芜湖县国土资源局正副局长期间,与该局地籍矿产科原科长董必春(另案处理)一起,在对芜湖县企业的供地过程中,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将96宗大约854亩的土地划拨给了芜湖中轮机械有限公司、芜湖腾飞珠宝有限公司等多家无权享受划拨用地的企业使用,导致国家应收取的土地出让金流失。经评估,这96宗土地出让金损失为687万余元。

    据检察机关介绍,这96宗原本应该以出让的方式供给有关企业使用的土地,之所以能够顺利变成无偿划拨用地,一方面与董必春的斡旋和牵线搭桥有着直接的关系,另一方面,也与土地管理部门长期以来的过分集权和政务不够公开有关,而后者则正是近几年来土地系统各种职务犯罪案件频发的主要原因。

    今年6月8日,根据查办蚌埠市土地系统渎职犯罪案件过程中发现的线索,安徽省检察院又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对黄山市政协原副主席吴洪明(副厅级)进行立案侦查。据介绍,吴洪明在担任蚌埠市分管土地、规划、城建、企业等工作的副市长期间,滥用职权,违规为开发商减免有关费用,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此外,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开发商等相关单位和企业的贿赂,并且数额巨大。接着,吴洪明案件又带出了蚌埠、黄山两地其他系统官员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而且涉及人员众多。

    检察机关分析认为,土地系统违规违法行为表现形式多样,主要是:超出法定范围,对经营性项目实行划拨用地;原划拨土地已转为经营性用地,不按法律规定向政府上缴土地收益;改变用地条件需补交地价款而不补交,以及非法批准减免补交地价款;未达到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投资开发条件,擅自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得到相关行政部门批准;贪污、挪用土地出让金、租金等土地收益;不按规定公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或者协议出让结果;确定出让底价时不经集体决策;泄露出让底价;低于协议出让、最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擅自减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擅自简化土地转让流程,致使国家税收遭受损失;审批权的不当行使;通过转让地上房屋所有权,变相低价转让土地使用权。

责编:李兴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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