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午夜新闻):京城最大的一起汽车贷款诈骗案17号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5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无期和有期徒刑。
2003年6月至04年12月,被告人霍某在担任北京日泽丰成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指使并伙同王某等4名被告人,在履行该公司与农业银行昌平支行签订的汽车消费贷款业务合作协议过程中,采取冒用他人名义、隐瞒贷款实际用途、出具虚假首付款收据及其他贷款证明材料等手段,骗取农业银行昌平支行汽车消费贷款666笔,贷款总额五亿一千多万元。案发后,仍有三亿三千五百万元未归还,其资金已被霍某用于其他投资。
法院认为,被告人霍某作为公司直接主管人员,其他4名被告人作为直接责任人,其行为都已经构成合同诈骗罪。
另外,王某等四名被告被分别判处11年至15年有期徒刑。对为此案违法发放贷款的四名农行昌平支行职员今天也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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