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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明年各企事业单位职工均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CCTV.com  2007年12月17日 00:02  来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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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

    CCTV.com消息(午夜新闻):另外,《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也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并公布,条例也将于明年1月1号起施行。

    新公布的《条例》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同时,条例还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针对职工因工作原因不能休年休假的问题,条例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条例对年休假与我国职工可以享受的其他休假的关系作了明确规定: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另外,条例删去了征求意见稿中关于探亲假冲抵年休假的规定。

责编:王玉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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