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午夜新闻):14号下午,保监会在北京举行听证会,就保险行业协会提出的交强险降保费、提保额的新方案进行听证。
交强险,全称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为了保护交通事故受害者,国家强制要求机动车主必须投保的一个特殊的保险品种。根据保险行业协会提出的新方案,方案拟将交强险责任限额由现行的6万上调至12万,同时对现行费率标准42个车型中的16个进行费率下调,据测算涉及64%的车主,下调平均幅度为10%左右。
听证会上,保险行业协会回顾了交强险运行第一年的经营数据,全年保费收入507亿元,实际赔款支出139亿元,各类经营费用140.7亿元,按国内核算口径是亏损39亿元。而从成本费用支出明细来看,仅保险公司的行政管理费用就超过91亿元,占比达18%。不少听证代表对此表示质疑。个人投保人代表、空军北京军械修理厂的袁方认为,交强险还没有形成对投保人利益的保障机制,消费者不知道保险公司各项花费是否合理,
听证代表 袁方:“交强险不是商业险,我们没有买与不买的选择,理所应当有知情权和表决权。”
听证代表 靳强:从去年7月1日到今年6月30日赔付支出是139亿,经营费用是141亿。经营费用高于赔付费用。就目前情况来看,我们无法排除保险公司故意在财务上作出技术处理和做盈亏的可能性。
而保险业协会认为,这个费用水平并不高。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陈东辉:从2006年全行业的财务报表汇总数据看,保险公司经营其他保险业务的费用占保费比重为18.6%,而交强险首年虽然有一些一次性的前期投入,但费用率仍相对较低,为18.2%。
由于对交强险费用水平观点不一,即使是同为投保人代表,对于费率和保额也存在不同观点
听证代表 魏文涛:希望国家能把死亡赔偿的限额再进一步提高.
听证代表 刘旭升:我有什么说什么,一味降低保费、提高保额,未见是好事,为什么这么说呢?很容易激发起来新一轮的碰瓷。
虽然是费率调整听证会,但是各界代表除了关注交强险保费和保额之外,还认为交强险存在一些制度缺陷。许多代表认为“财产无责赔付”应尽快取消。甚至干脆就在交强险中剔除财产责任。
据悉,保险协会将综合各方意见,尽快重新拟订方案。专家表示,我国金融行业第一个听证会的结果值得期待。
交强险原本是一个“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社会公益性险种,但现在却引来了这么多的争议和质疑。专家认为,这主要是与一些社会状况和制度上的原因有关。
交强险是一种强制保险,在我国的一亿多机动车只要上路就必须上这种保险,然而至今在街道上 ,没有交强险标志的车辆就不在少数,交强险实施了一年,承保率约只有38%,这就意味着街上从你面前驶过的机动车,10辆里超过6辆都没有交强险。
当前,我国交通事故发生率在全世界处于较高水平。以2006年为例,我国的万车死亡率是6.6,即每1万辆车造成的死亡人数是6.6个人,按现在的投保率计算,我国平均每575个车主要负担赔付一个人的死亡。而同期美国和日本平均每5千多个车主负担赔付一个人的死亡。交通事故发生率越高,就必然导致交强险保费越高,保额越低,这是交强险在保障额度和偿付能力之间面临的“两难”。
而从国际经验看,各国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都享受国家财政支持。比如,如由商业保险公司代办,则政府给予一定的代办费,公司无需承担盈亏结果;或者由保险公司进行商业经营,政府给予营业税减免等,公司盈亏自负。但在我国,交强险的经营模式尚未清晰,目前在政策层面并没有明确保险公司是替政府代办还是在商业经营,这也使得商业保险公司所处的“角色”十分尴尬。我国目前的交强险规定,在责任限额内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不论被保险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有过错或过错程度有多大,只要造成受害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保险公司都要在该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如此赔偿原则,不仅拉升了交强险的定价水平,还导致“别人撞了我,我没责任反而要赔钱给他”的不合理现象出现,修理厂撺掇车主或保险人员骗赔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虽然赔偿限额并不高,但保险公司付出的管理成本却很高,而这块成本最终还是会体现到费率水平上。
由于和我们每个人的利益都相关和信息的不透明,交强险从诞生的第一天起就争论不休,保监会今天召开的听证会可以说在信息披露方面迈出了重要的一步,但是今后如何完善制度,如何压缩成本,使交强险回到本位,更加注重人身的保障,大大降低经营成本,从而进一步降低保费,提高保额,可能是相关部门和保险公司面临的挑战,也是我们社会公众更关心的问题。
责编:赵德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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