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午夜新闻):《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11号对外公布,将于明年1月1号起施行,《条例》对税法规定的税收优惠的范围和办法作了进一步明确。
按照条例规定,企业从事蔬菜、谷物等品种的种植,牲畜、家禽的饲养等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以及从事海水、内陆养殖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从事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给予“三免三减半”的优惠,
企业从事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给予“三免三减半”的优惠。
责编:赵德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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